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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住限购!在建在售“商办”不得卖给个人

时间:2017/3/27 9:15:10   来源:华尔街见闻     浏览:296

传闻已久的北京商改住产品限购终于大棒落下。

中国网央视网等媒体报道,北京今日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明确在建在售“商办”不得卖个人。

公告指出在建商办类项目的销售对象和再次销售对象均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本次公告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以销售给个人,但需满足名下无房缴社保/个税满五年两个条件。

公告还严格规定,开发商、中介和银行不得违规从事或协助商改住产品的建造、销售和购买,违者将给与重罚。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公告如下:

一、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二、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三、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销售,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五、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

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七、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八、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发企业将新开工的商办类项目违规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商业银行对该企业在本市所有项目暂停授信。

九、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反本公告依法受到处理的处罚信息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公告不符的,按本公告执行。

2017年3月26日

全国最狠调控

北京楼市近期的大涨引发监管连出重拳。

3月1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北京强化楼市调控措施,实施“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60%。同时将加大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确保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均价环比不增长。

3月24日,中国央行今日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商贷和公积金贷款均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华尔街见闻对比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的调控措施发现,调控升级后,北京几乎成了全国调控最狠的城市。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认为,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六成的管控方式比较严厉。认房认贷方面北京也比上海更严。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知情人士称,北京楼市“3·17新政”颁布后3个月内,若房价仍旧单边上扬,政府会考虑出台更为严苛的政策,抑制不理性上涨,维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调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继续提高首付比例、全面取消房贷优惠、缩短贷款年限、打击取缔哄抬房价的不法中介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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