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投资者教育 >最新动态

防非宣传月 | 理性投资,从我做起,远离非法荐股

更新时间:2022/4/30 10:27:24    浏览:366

防范和打击非法荐股活动,提高投资者对非法荐股活动的辨别能力,加强投资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是关乎证券市场稳定运行的长期工作,也是维护金融秩序良性发展的必由之路。

Q

什么是“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A

按《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执业规范(试行)》和《证券经营机构参与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属于特许经营,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是未经证监会批准,擅自公开经营证券相关业务的机构和个人行为,都属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简单的说,就是未征得监管部门许可,某公司或个人通过任何网络等所有渠道,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股票、买卖等直接或者间接的相关活动,无论收不收服务费,都属于非法的。


问:“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

1

设立网站或利用网络聊天工具以招揽会员或客户为名,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的方式,非法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活动。

2

设立网站或利用网络聊天工具以保证收益、高额回报为诱饵,代客操盘,公开招揽客户,与投资者签订委托协议,从事非法证券活动。

3

假冒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网站或博客,发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招揽会员或客户。

4

使用虚构的证券公司名称,利用门户网站发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招揽会员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变相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5

以门户网站、网站博客、QQ等为平台,散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收取咨询费、服务费。

6

以“荐股软件”形式,散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收取咨询费、服务费。

7

通过开办“股民学校”、举办投资报告会,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问:

如何识别及防范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1


对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投资者可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识别认定:


行为主体(机构与个人)是否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非法主体无许可证,无资格);

2

向投资者或者客户提供涉及证券以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建议服务,辅助客户作出投资决策(无许可证,无资格,乱推荐股票,乱预测,乱建议买卖);

3

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获取经济利益(无许可证,无资格,收取服务费,要分红分成)。


图片

防范小提示

1、验明正身。投资者应当询问相关机构和从业人员是否同时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并要求查看其资格证书,可以根据证券业协会网站(网址:www.sac.net.cn)的“信息公示”栏目提供的地址、网址、电话以及执业人员的姓名、资格证号等信息进行核实。

2、不轻易相信任何可疑网站、陌生电话、手机短信发来的投资咨询信息、理财广告,不随意泄露自己的家庭、身份及财务等个人信息资料。

3、索取并查验合同。通过合法机构从事任何证券活动,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不能提供合同或只能以传真、邮件方式提供合同副本而不能提供合同书面原件的,要坚决拒签;同时,要高度警惕,仔细查验合同内容,防范单方免责条款陷阱。注意识别汇款账号,合法机构汇款不得进入私人账户,坚决不向私人账户汇款。

4、要注意留存有关证据,特别是保存好在购买“荐股软件”和接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所签订的相关协议、汇款单据等凭证,以便于自己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

图片

“非法荐股”典型形式有哪些?


1、利用社交软件、网络直播、论坛股吧等互联网工具或平台进行“非法荐股”活动。

特点:(1)以夸张宣传招揽客户。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直播间、微信群、微信公众号、QQ、微博、股吧、论坛、网站等渠道,以“专家一对一诊股”“无收益不收费”等夸张性宣传术语,或者鼓吹过往炒股“业绩”,招揽会员或者客户。比如“证券专家”免费诊股。“特约嘉宾”、“投资分析师”、“著名财经名人”等“证券专家”,吹嘘、虚构历史业绩,免费诊断、送黑马股等。

(2)巧立名目收取费用。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后,不法分子以“老师”“专家”“股神”等自称,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向投资者非法荐股,以获得“打赏费”“培训费”或者收取收益分成等方式牟利。也有的不法分子先免费推荐股票,然后借机邀请投资者加入“内部VIP群”或“VIP直播室”,宣称有更专业的“老师”提供更高端的服务,并以各种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

(3)以“荐股”掩盖犯罪活动。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荐股”为名,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比如,股市“杀猪盘”,利用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等实时喊单,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为大额出货进行“忽悠式”荐股,诱骗投资者高价接盘,当天股价暴跌导致投资者损失惨重。

2、以“投资者教育”为名的非法荐股活动。

打着“投资者教育”旗号的非法荐股活动,表面看是普及理财知识、传授炒股技法,实际是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迷惑性、欺骗性很强。不法分子通过拨打电话、添加微信好友等方式向投资者推销“投资者教育”课程,课程包含讲解股票知识、分析预测行情、传授炒股技术、推荐股票及指导买卖点等内容,价格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价格高的课程有“老师”提供荐股服务,通过直播等方式“手把手指导”。

实际情况是,这些“投资者教育”机构及其包装的“老师”根本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相关专业能力,多是按照编好的话术欺骗投资者,诱导投资者购买课程、按指导操作,当投资者亏损后,又有专门的话术诱骗其继续交费升级课程。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在投资者购买“投资者教育”课程后,让投资者下载其炒股软件,在软件中开户并转入炒股资金,按“老师”的指导操作,但充值容易提现难,投资者很难拿回本金。

3、假冒或仿冒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非法荐股活动。

使用与合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市场专业机构近似的名称蒙骗投资者,或者假借与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合作,甚至直接假冒合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名义进行诈骗。不法机构通常借用异地合法机构之名,利用投资者不方便进行现场核实以实施诈骗行为,提高诈骗成功的机会。“会员升级”、“补款退赔”。不法分子推荐股票造成投资者亏损后,通过更换所谓更高级别的业务人员,蛊惑投资者购买更高价格的软件,或者参加更高级别的会员组缴纳更多的“会员费”。

4、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非法荐股活动。

宣称软件能识别“主力”、“庄家”资金流向,能准确提示股票买卖时机,吸引投资者的关注或试用。称私募基金有“内幕消息”。打着“私募基金”名义,声称有“内幕消息”和“资金支持”,虚构并展示“屡荐屡中”战绩,骗取投资者信任,收取投资者服务费或诱骗投资者进行投资合作分成。代客理财承诺收益分成。以“承诺收益”、“利润分成”、“坐庄操盘”等形式吸引投资者合作炒股,直接代替客户操作,对赚钱的投资者要求收益分成,对亏损的投资者就一走了事。

近年来,政府对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但是仍有不法分子利用更为隐蔽的手段去从事非法荐股活动,青岛大摩投资证券投资者教育基地提醒您:务必保持理性投资心态,珍惜自己的钱财,主动远离非法荐股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负。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观点内容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转载,不得对内容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减和修改。



文章编辑:http://www.dmtz.com.cn 

地址:青岛市香港东路23号国家大学科技园西座6层

<青岛大摩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号:ZX0141】

本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入市,风险自负-1

Copyright ©2012-2017 www.dmtz.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鲁ICP备0502276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