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上市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上市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与现有证券现货交易模式相比较,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增加可用于交易的资金和证券,具有一定的财务杠杆效应。
2、什么是信用证券账户?
信用证券账户是投资者为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向证券公司申请开立的证券账户,投资者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
3、什么是保证金?
保证金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时,证券公司司向投资者收取的一定比例的资金或证券。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经证券公司认可的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
4、什么是可充抵保证金证券?
由沪深交易所确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同时,证券公司可以自行确定可充抵保证金的担保证券名单,但其自行确定的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交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必须在该证券公司确定的可充抵保证金担保证券名单上。
5、什么是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是指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对其证券市值或净值进行折算的比率。投资者最后适用的折算率须以证券公司确定的折算率为准。
6、什么是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具体分为融资保证金比例和融券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比例用于控制投资者初始资金的放大倍数,投资者进行的每一笔融资、融券交易交付的保证金都要满足保证金比例要求。在投资者保证金金额一定的情况下,保证金比例越高,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融券的规模就越小,财务杠杆效应越低。
7、融资保证金比例在融资交易中如何应用?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例如,假设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万元保证金可用余额,A标的证券的融资保证金比例为100%,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资买入100万元市值(100万元保证金÷100%)的A证券。
8、融券保证金比例在融券交易中如何应用?
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例如,假设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万元保证金可用余额,B标的证券的融券保证金比例为90%,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券卖出约111万元市值(100万元保证金÷90%)的B证券。
9、什么是保证金可用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其中,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10、什么是维持担保比例?
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
11、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投资者应当在充分了解融资融券业务知识及风险之后,按照《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投资者只能选定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
12、能否在多家证券公司同时进行融资融券交易?
不能。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者只能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向一家证券公司融入资金和证券。
13、融资融券交易有那些操作指令?
投资者主要的融资融券交易操作指令有:“融资买入”、“卖券还款”、“直接还款”、“融券卖出”、“买券还券”、“直接还券”、“担保品提交”、“担保品返回”等委托指令。
14、融资买入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投资者进行“融资买入”下单时,信用账户上必须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可用余额。
2) 融资买入的总额度不能超过证券公司授予的融资授信总额度。
3) 融资买入的证券必须是在证券公司规定的融资标的证券范围。
15、投资者如何了结融资负债?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可以通过“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的方式进行负债偿还。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融资买入尚未了结合约的证券所得价款,须优先偿还该投资者融资欠款。
16、融券卖出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投资者进行“融券卖出”下单时,信用账户上必须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可用余额。
2) 融券卖出的总额度不能超过证券公司授予的融券授信总额度。
3) 融券卖出的证券必须是在证券公司规定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
4) 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如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17、投资者如何了结融券负债?
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以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进行负债偿还。
18、融资融券有没有期限限制?
融资、融券合约期限自客户实际使用资金或证券之日起开始计算,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合约到期前,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申请为客户办理展期,每次展期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证券公司在为客户办理合约展期前,应当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负债情况、维持担保比例水平等进行评估。
19、什么是强制平仓?
投资者因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过低又未能及时按与证券公司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如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负债的,或者达到融资融券业务相关合同约定的其他强制平仓条件时,证券公司将根据与投资者在合同中的约定对投资者信用账户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分客户担保物,不足部分可以向投资者追索。
20、 如何才能避免信用账户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情况?
投资者需密切留意信用账户的资产状况,一是关注维持担保比例情况,特别在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警戒线时应加强关注,适当做好追加担保物或减少负债的准备,避免账户出现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而来不及补仓导致账户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二是关注每一笔负债到期的情况,在负债到期日及时了结相应负债,避免因负债到期不能及时偿还而导致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情况。三是确保没有出现融资融券业务相关合同约定的其他强制平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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