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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非法销售金融产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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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述:

认清合法金融产品,切莫落入投资陷阱。不法分子将虚构的“金融产品”私下介绍给客户,以承诺巨额资金回报为诱饵,从事非法集资诈骗活动。

主要表现形式及其传播途径:

本类非法证券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为不法分子私下向投资者推荐所谓的“证券投资理财产品”,以零风险、高收益等为诱饵,从事非法集资诈骗活动。

本类非法证券活动的主要传播途径为不法分子假借金融机构销售金融产品的名义,将未正式公开发行的“产品” 私下介绍给客户,骗取客户将资金转入其个人银行卡中,用以投资虚构的高回报理财产品。

欺诈行为手法分析:

1) 不法分子往往以“承诺收益”、“高额利息”等巨额回报为诱惑,吸引一些不明真相的投资者私下参与非法委托理财或投资业务。这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一般既无合同、又无书面介绍材料、更无风险提示文件,往往超出投资公司经营的业务范围,也超出宣传人本身的工作职责范围。 

2) 类似的情况还有不法分子利用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对接私募,以低资金门槛吸引客户参与,非法集资投向高风险高资金门槛的理财产品;利用金融机构同名产品,吸引客户投资,采用欺骗手段,骗取客户私下划转资金,集资用于非法目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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