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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非法假冒民营银行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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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述:

2010年9月至11月期间,中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年,冒充国家领导人秘书,伙同郑庆久,虚构“旅游发展银行”,并以成立银行投资入股为名,骗取卢某人民币500万元。而这笔钱款却被二人分掉,用于购买豪华轿车、归还个人欠款。

卢某得知被骗后,将二人告上法庭。最后,王永年、郑庆久因明显的诈骗行为,且情节严重,被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罪提起诉讼。

欺诈行为手法分析:

行骗者对经济政策的学习也会与时俱进,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助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自己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就是行骗者利用政策面的变革实施非法集资活动,面对这样的境况需要投资者多长心眼,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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