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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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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简述:

以销售证券投资咨询类软件为名,非法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主要表现形式及其传播途径:

本类非法证券活动主要为以广播电视、互联网站进行媒体宣传的方式吸收客户,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微博微信、QQ 等向已购买证券分析软件的客户提供股票及买卖点的形式,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活动。

欺诈行为手法分析:

1) 荐股软件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优秀的荐股软件可以让投资者及时掌握比较全面的信息,并在此基础上给予投资者一定的专业投资建议。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对销售和使用荐股软件相关法规不熟悉的情况,推出虚假的“荐股软件”欺骗消费者。 

2)不法分子推销虚假“荐股软件”时往往进行夸大宣传,吹嘘软件的“神奇”功能;甚至通过人工提供或调节软件“股票池”,达到其欺骗投资者的目的。有的不法分子声称荐股软件只是工具,“要做好股票,就加入公司,成为会员,由专家指导”,进一步欺骗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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