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行为人利用信息优势侵害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证券期货市场“三公” 原则,践踏市场赖以生存的诚信基础,严重影响 了市场秩序与市场参与者的信心,为投资者深恶痛绝。然而,却有一部分人抵不住利益诱惑,想方设法打探、窃取、骗取内幕信息,但终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本案是一起“裙带化”特征明显的内幕交易案件。
2014年4月中旬,当事人李某为通讯领域的传奇人物,人称“天才少年”,其在S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担任该公司总裁的大学校友王某处获知S公司重组的内幕信息。
李某随即借用他人账户大量买入S公司股票,成交金额1148万余元,实际获利508万元。期间,还暗示其妹妹同期买入S公司股票,成交金额499万余元,实际获利236万余元。两人合计获利700余万元,构成内幕交易。
此外,因涉嫌犯罪,2017年1月22日, G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700余万元。
提示
好多人以为打探或者听个消息,算不上大事,但我们提示大家,内幕交易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法律对此也规定了严厉的制裁措施。正如本案中,已在通讯领域取得显赫业绩,身家十亿的李某因内幕交易行为而身陷囹圄,令人唏嘘。
投资者应该注意到,除了内幕信息知情人,骗取、套取、窃听、利诱、刺探或者私下交易等手段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也可能成为触犯内幕交易高压线的行为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对此进行了规定。
本案警示市场参与者应摒弃“靠打探消息炒股”的恶习,戒绝内幕交易。同时,也提醒投资者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防落入内幕交易的陷阱。
提示投资者掌握获取证券信息的合法渠道是正道,企图靠内幕消息一夜暴富是不现实的,抱着侥幸心理骗取、刺探内幕信息,涉足内幕交易,也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最终付出巨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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