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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业绩“变脸” 高管提前避损“吃相”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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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业绩公告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但是,市场上有的公司却花心思在财报上"做手脚”, 玩儿起了业绩"变脸" 配合以公司高管任性减持等违法违规行为。如此情节,相当恶劣,严重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严厉惩罚。

 

2016年10月,M上市公司公告三季度盈利800余万元并预计全年盈利。但后续,局面出现了逆转,公司于2017年2月做出修正,并预计2016年全年亏损4.8亿至6.3亿元。如此业绩“变脸”公告一出,引发了市场广泛质疑。

 

经调查发现,一方面,2015年以来,M公司通过虚增售价、少计成本等手法连续两年将季报、半年报实现“扭亏为盈”,虚增收入最高达1亿元,虚增利润最高达2.2亿元。

 

另一方面,就在业绩“变脸”的内幕信息发布前的敏感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某荣及其子总经理张某三,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抛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避免了修正业绩公告后公司股价大跌带来的亏损达3824万元,“吃相” 十分难看。

 

2017年9月,证监会依法对M公司和18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张氏父子从事内幕交易行为的违法所得被没收,并受到3倍罚款的处罚。

 

提示

这个案例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滥用信息优势和控股地位,从事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违规减持等多项违法行为交织复合的典型案例。

 

对于类似该案中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甚至清仓式减持以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机构将重拳治乱,严厉打击。对于其中涉嫌刑事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责,以牢牢肩负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

 

 

同时,我们也警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职责,远离虚假陈述、内幕交易、违规减持的高压线,凡是触碰资本市场红线、底线的,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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