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新《证券法》中,对投资者分类也作出了安排,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证券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根据财产状况、金融资产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专业能力等因素,投资者可以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有针对性的做出了投资者权益保护安排。
那什么是专业投资者呢?总的来说,专业投资者有着包括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养老基金与公益基金、符合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五大类。因为国家对这类投资者有着极为严格的门槛要求,故而此类投资者更为专业,对风险也有着较强的识别和抵御能力。
普通投资者的范围则非常广,只要不符合专业投资者条件的就是普通投资者。因普通投资者专业知识所限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新证券法及管理办法均规定了对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明确了“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等内容。当然了,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的身份并非一成不变,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综上所述,区分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特别保护普通投资者以及严格限制普通投资者向专业投资者的转化,实际上均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应有之义,对于强化普通投资者的源头保护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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